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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7

【新創園地專欄-邱重威/新創與策略性投資人的距離系列】策略性投資人在乎的是~

「我們」是一群協助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執行投資業務十餘年,熱愛投資,希望能夠透過政府資源、組織網絡及團隊力量,協助新創企業取得權益資金,以得到更多策略性資源的團隊。今年度,我們會撰寫一系列的文章 (故事),很務實地談我們觀察到的台灣新創與策略性投資人他們之間的互動。這些觀點,不盡然與現行投資的觀點一致,甚至有點古板;然這些新創企業可以從眾多案子脫穎而出,獲得策略性投資人青睞,或許可以給現行的新創企業在募資時做為參考。本月的專欄聚焦分析台灣的策略性投資人對於投資新創企業,心中最在意的議題是什麼,希望提出這些觀察與分析,能對新創企業在尋找策略性投資人時有所助益。

這次作者想談的是,台灣的策略性投資人,對於投資新創企業,心中最在意的議題是什麼?一手的觀察是作者團隊在過去二年中,與中國生產力中心合作,共同進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SBIR海選計畫輔導,協助新創企業鏈專業、鏈市場及鏈資金,所彙整出來的資訊,雖然樣本可能不足,但希望提出能對新創企業有所助益。

首先,我們看到台灣的策略性投資人最在乎的議題是「商品未能如期如質如量銷售」,比例高達40.6%,所觀察到的現象是“多數新創企業並未鎖定目標客群;未進行客群分析,包含任務、痛點及效益;產品商業化程度不足;訂價太高未考量整體採購行為,或訂價太低未考量中間推廣費用;無合適通路與展演使用情境等”我們給予這類的新創企業建議是:

(1)了解客戶需求剛性、評估需要,藉由哪些通路與客戶互動;

(2)市場上競爭者跟市場規模預估,以確認成長動能;

(3)        進者唯有先遵循業界規格,建立信任感之後,才能夠進行創新商品的推動。

 

第二個在乎的議題是商業模式是否能夠順利轉動,比例高達21.8%,所觀察到的現象是 “新創企業因為想要存活,都會發展許多專案,成為project base營收企業”。我們給予這類的新創企業建議是:

(1)將已有專案服務做成標準化商品,將營收模式調整成為product base;

(2)依據最大公因數法則,將客戶需求簡化商品訴求,降低成本,提升多數客戶的接受度。

 

第三個在乎的議題是「新創企業找的是財務型投資人,非找策略型投資人」,比例為14.5%,所觀察到的現象是 “希望減少投資人干預”。而通常新創企業都有一個認知,那就是認為財務型投資人干預較少,而自己不需要除資金外的資源。我們給予這類的新創企業建議是:

思索投資人的意義,而不是執著在策略性投資人產業人脈資源或是財務型投資者的不干預。

 

第四個之後在乎的議題比例都低於10%,顯見這類的議題應該只發生在某些特定個案。第四個議題是「專利侵權疑慮」,比例為4.3%,所觀察到的現象是“團隊通常由另一家類似企業脫離,並且在短時間研發完成商品,新創企業認為已規避了前者專利,但還是有專利侵權的疑慮”。我們給予這類的新創企業建議是:

(1)尋求專利事務所進行事前的專利檢索,建議申請專利;

(2)釐清專利上是否有侵權,即使沒有侵權,也要評估當前公司提出侵權告訴時,是否能夠因應侵權官司訴訟及可能採取假扣押等動作;

(3)財務編列部分預算,作為侵權預計損失備抵。

 

第五個議題是「低面額溢價發行」,比例為2.9%,所觀察到的現象是 “對於習慣運用10元面額估算的投資人,「每股價格低,以低資本換算成高額的股數,感覺創辦人在創業初期只想賺資本利得,而非真的有心經營企業創造股東利益」”。我們給予這類的新創企業建議則是:

達到里程碑時可採取附買回、經營團隊優先認購等,以平等對賭方式,進行股權結構上調整。

 

其實,就作者與策略性投資人溝通的經驗,策略性投資者最常提到的議題則是「聚焦」,建議新創業者都時時刻刻問自己一個問題「我能不能再聚焦?」。聚焦是個新創業者最難的必修課題,且往往都要發散後才知道怎樣收斂,如何尋求存活下來,又能在創業這個偉大的航道專注,可能是創業家一輩子的課題。

作者與其團隊介紹:

1.作者為新創總會工作小組團隊,負責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加強投資中小企業服務計畫」,及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投資委員會」業務推動。

2.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加強投資中小企業服務計畫」-為帶動民間與創投資金共同投資中小企業,遴選21家投管公司,採共同搭配投資方式,促進投資國內中小企業。

3.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投資委員會」-針對新創團隊或潛力投資個案做專業的評估或予以輔導,使其能有效媒合適當的投資團隊,提高創業成功的機會;建立產業互動平台,創造產業垂直整合機會,讓投資者與被投資企業互蒙其利;結合創業楷模資源,擴大總會在創業投資、輔導領域的能量與影響力。現行共計100餘位海內外創業楷模共襄盛舉。